2021年2月18日,海東市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通過,任命:
趙明軍、馬洪濤爲海東市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法制和監察司法委員會委員;
李軍爲海東市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和城鄉規劃建設委員會委員;
朵海生爲海東市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農業農村和環境保護委員會委員;
侃卓才讓爲海東市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教科文衛和民族僑務委員會委員。
免去:
黨浩邦、範桂秀海東市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法制和監察司法委員會委員職務;
王進青海東市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和城鄉規劃建設委員會委員職務;
靳雪宏海東市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農業農村和環境保護委員會委員職務;
恒登海東市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教科文衛和民族僑務委員會委員職務。
現予公告
海東市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1年2月18日 |